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口21.2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09万人,帮助困难人员就业3.26万人,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18.3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1.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实现城居保和新农保制度合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初步建立,社会保险覆盖率进一步扩大。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224.97万人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5年上调,2015年末达到月人均1868元。
劳动关系更加稳定。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初步建立。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8%,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5.2%,劳动监察结案率达到98.4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4.36%以上。
民生保障更加完善。“十二五”期间,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19元增加到242元,增长103%;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47元增加到97元,增长106%;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1800元/年提高到4200元/年,增长了233%;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1300元/年提高到3000元/年,增长230%;五年来,全市累计发放社会救助金32.1亿元。资助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合参保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对象住院医疗救助核销比例由35%提高到70%。全市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增加8000余张,达到每千名老人33张,较全省平均水平高出4.5张;以十堰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为代表的148个具有一定规模的民政服务机构相继建成投入使用,累计投资13.66亿元,部分设施达到全省领先水平;累计发放孤儿养育金1.61亿元,保障了5000余名孤儿基本生活;累计为5.7万余名老人累计发放高龄补贴5737万元;49家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1424人。累计销售福利彩票14.6亿元,年销量由2.17亿元提升至3.7亿元,增长70%。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募集并发放款物近664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万余人次。累计发放优待抚恤金8.6亿元,补助标准每年以20%以上的幅度提高,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和全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全市共建设新型城乡社区1179个;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72万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