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市公安局向全市人民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严打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涉众型经济犯罪,“抢盗骗”等侵财犯罪、黄赌毒、食药假、枪爆刀等突出治安违法犯罪,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及时整治治安混乱的地区和部位,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加强社会管理,促进平安和谐。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处突应急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切实履行交通、消防、治安等公共安全监管职责,及时整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预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大巡逻力度,提高见警率、处事率,严密社会面治安防范。深入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单位内保、重点行业场所管理、社区警务工作,提升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水平。
三、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坚持实行“领导联企、挂牌联警、部门联动”机制,主动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治安法律咨询。对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和重大项目提前介入,提供“直通车”服务。围绕“护市场平安、护经济秩序、护企业品牌”,依法打击整治涉企违法犯罪,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治安环境。
四、简化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利民服务措施,减少公安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证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开辟便民“绿色通道”。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群众投诉核查问责制。
五、强化队伍管理,树立良好警风。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公安部禁令警规,认真查处社会各界反映的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举报、投诉,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不包庇、不袒护,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依纪处理。
六、接受群众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坚持做好领导接访、“一网三线”受理查办、走访“两代表一委员”、执法回访回告等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对群众举报投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12389或0719-110
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43号十堰市公安局纪委
邮编: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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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安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5-08-19 来源:十堰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