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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举措促履职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履职尽责检查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5-09-14    来源:

  秦楚网 通讯员 王丽凤
  自今年5月份履职尽责工作开展以来,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围绕督促检查的重点内容,深化“四字”措施,全力打造法治住建、民生住建、服务住建、廉洁住建,取得良好效果。
  广纳谏言“找”不足。为确保查找问题的真实性、准确性,市住建委立足“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暨2015年履职尽责征求意见函》;在《十堰日报》刊发《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上级部门、同级单位、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市住建委党委班子成员积极主动与“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特邀监督员的联系沟通,虚心听取上级部门对城建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建议,并及时研究破解问题的有效办法与途径。通过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地征询意见,做到了开门搞活动,真心访民生。
  真查实改“转”作风。市住建委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倾力解决群众诉求,努力提升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住建系统的满意度。针对网民反映“希望在百二河沿河景观带增加广场休闲活动场所,安装路灯” 等诉求,市住建委于2015年初启动了百二河沿河景观带(附小—五堰立交桥段)的靓化改造工程,铺装路面花岗岩7000余m2,摊铺沥青路面4000余m2,安装路灯30余盏,有效改善了景观带的环境面貌,受到了群众的称赞。接群众反映“襄渝铁路桥下路面标高降低后,原进小区路口与新路面形成高差,影响小区车辆出行”的问题后,市住建委立即会同施工、设计部门研究解决方案,通过采取降低路口标高,与新路面顺坡衔接等措施,已于2015年5月彻底解决了此地车辆通行不畅问题。市住建委坚持问题导向,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极个别工作人员存在的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和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截止目前,共查处“严格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转变工作作风”等3个方面的问题15个,已整改到位的达10个,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住建委本着“从严从实、务求实效”的原则,正在加紧督办落实中。
  完善设施“惠”民生。为全面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住建委牵头四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启动建设了高铁站广场、神鹰一路、石家沟路等新建道路,加快推进了林荫大道二号线、机场大道、西城大道等续建道路。市住建委直接负责的石家沟路、京中路、重庆路小学等3条新建道路已于年初开工建设;镜潭路、湖南路续建已基本完工;大连路、吉林路正在优化改造方案;10条市政道路微循环和3个过街通道正在抓紧启动建设;6个老旧小区改造已完工2个;30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已建成153公里,整治入河排污口6个;第三水厂取水口及部分原水管线工程已建成;完成天然气对接入户1.2万户。结合五城联创工作开展,先后对人民路、朝阳路等50余条市政道路进行维修,共计修补沥青路面2.6万平方米,维修人行道1.9万平方米,组织力量重点对48条市政道路重点部位排水设施进行了疏浚清淤,保障了市政道路设施的安全畅通。
  专项整治“树”形象。一是市住建委党委迅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扎实认真抓好“清理办公用房、参与‘卡五星’等带彩娱乐和公款宴请、‘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五个专项整治的“回头看”工作,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身”、“变脸”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住建委纪委充分发挥执纪监督职能,自2015年2月以来,累计开展6批次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接到投诉1件,发现问题2个,谈话7人,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扎实推进“七个专项整治和治理”工作。根据市纪委统一安排,结合系统实际,市住建委扎实开展了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财务票据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基层“小官巨腐”问题专项治理等七个专项整治和治理工作。及时下发了《市住建委开展“七个专项整治和治理”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七个专项整治和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住建委及直属各单位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确保专项整治和治理工作得民心、见实效、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