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2015履职尽责专题 > 工作成果聚焦 > 正文
内外兼修 科学施策
——市规划局用科学理念统筹城乡规划纪略

发布时间:2015-09-09    来源:秦楚网

  市规划局承担着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近年来,该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外修生态、内修人文”要求,坚持以科学理念引领城乡规划,以科学规划指导城乡建设,以科学管理实施阳光规划,形成了“顶层规划、一流规划、阳光规划、落地规划”的新体系。
  突出发展抓规划
  立足发展谋规划。市委、市政府在推动生态转型跨越发展中,发挥资源优势,保护良好生态,通过智力引领,抢占产业制高点,致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国际商用车之都、国际旅游目的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使之成为生态宜居、人人向往的城市。我市中心城区建成了三大工业园区,总面积约10万亩,为东风公司与沃尔沃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西部建成6万亩生物产业园;在东、中、西部还建成林安、昌升、华西等以汽配、钢铁、整车配送、汽车产业、农副产品、小商品为主的产业园。
  在城市空间拓展中注重利用生态优势,注重选择生态环境好、建设用地适中的区域作为规划区,突出“山在城中、城在山中”的山地城市特点,保护规划区内的生态环境、自然山体,让广大市民能够享受到我市的优美环境。在城市布局中,针对山地城市特点,围绕山体进行布局,城区建筑依山体分布。注重临水区域规划,在多处临水区域规划景观休闲带,在十堰生态滨江新区核心区临汉江片区规划1公里宽景观带,打造宜人景观环境。
  突出战略抓规划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今年我市启动了2049远景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十堰2049远景战略规划》由主笔《武汉2049远景战略规划》的团队——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负责编制。今年3月29日至4月29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在我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6月在城区小学生中开展了 “我心中的十堰2049”绘画征集活动及 “我心中的十堰2049”市民意见征求活动。5月至今,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就 《十堰2049远景战略规划》展开了多轮讨论,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十堰市风貌特色规划》、《十堰生态滨江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及控制咨询》由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市博物馆由上海同济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十堰汉江生态经济带城镇建设规划》由英国巴顿-威尔默公司和卡迪夫大学联合编制,《十堰市历史文化(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北京市规划院负责编制,《十堰市综合交通规划》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编制。这些规划考虑全面,形成了超前、科学的规划体系。除了委托高水平团队编制规划外,市规划局还组织了严格的评审、审查小组。除组织专家评审外,市规划局成立了由总工程师 (博士)牵头,规划、测绘专业硕士、学士等参加的审查组,对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同类地区经验,对我市城市规划项目进行全面审查。
  在规划好我市中心城区总体战略布局的同时,我市实地考察、优化各县市总规划,研究、完善部分乡镇规划。例如,竹山县山多地少,在确定该县县城中心城区规划时,对传统布局模式进行创新,在适宜区域建设新城区。
  近年来,我市在城市规划上投入大量资金打基础、补短板,提升城市承载力。规划的城区10万亩公园建设目标已建设3万亩,城市主次干道数量达96条长达916.68公里,人均道路面积约16.44平方米,正在建设的机场东路二期等12条道路里程约30.54公里。城区水厂数量达8家,日供水能力约58万吨。全市2015年上半年供电量约23.45亿千瓦时。为确保燃气供应,目前市区除瓶装液化气供应外,还引入大型燃气公司提供燃气服务,2015年上半年供气总量约350万立方米,燃气管网总长约319公里。
  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科学处理山体保护与空间拓展、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我市对植被覆盖差、低丘缓坡地区有计划的开展科学利用,避免了山体无序开发及高成本开山现象,保留植被完好的成片山体,使城市向花簇状布局发展。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保留山体160座,面积22平方公里,南部、中北部保留山体260平方公里。我市启动“两大绿脉”建设。将南部、中北部成片保留山体作为我市城区空间的“两大绿脉”进行保护。我市通过建设绿岛、游憩带推进山体公园建设,启动三大公园建设,即占地1.2万亩的四方山生态公园、占地3万亩的牛头山森林公园、占地1万亩的百龙潭公园。与此同时,我市启动了五条河湿地公园、美丽乡村四化同步区建设。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已建公园绿地55处,面积约50.2万平方米,正在中心城区初步选址43处建设山体游园;已建广场7处。
  通过强化医疗文化科技建设,我市中心城区已有医疗卫生机构457家,三甲医院4家,在岗人数1.15万人,总床位数7656张;已建幼儿园155所,小学59所,初中10所,九年制学校10所,高中4所,完全中学5所,十二年制学校1所。
  突出引领抓规划
  一是理念引领。立足国际视野、全域谋划,超前、高端规划,寻求突破点,以国际水准为标杆开展城市规划。二是坚持“三个并举”,即统筹城乡并举、内涵提升与环境容量拓展并举、功能建设与公共服务并举,《十堰市汉江生态经济带城镇建设规划》、 《十堰市竹房特色城镇带建设规划》就是 “三个并举”的最佳体现。三是以人为本。以人文关怀、宜居、宜业、发展为出发点,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安全、低碳环保为立足点,利用城市规划的调控、配置作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十堰2049远景战略规划》对生态进行了专题研究,从水、林、生态、低碳四个方面提出保护与发展策略,列出负面产业发展清单,督促产业生态发展。四是科学定位,分步实现,全力服务我市 “三国两区一基地”建设。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在产业发展战略中巩固汽车产业优势,以汽车产业为基础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壮大地方产业集群。开创性发展生态旅游业,发挥县市生态优势,发展生态旅游业,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加强对农林、生态、水资源的保护。全面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发挥交通优势,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与地方经济紧密结合,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及绿色食品加工业。多措并举促使我市早日建成国际旅游目的地、国际商用车之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区域性交通枢纽和区域性现代服务中心、绿色生态农产品供给基地。五是坚持科学、全面的规划编制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我市联合相关单位编制了综合交通、城市风貌特色、给排水、环卫、园林绿地、地下空间利用、城市商业网点、中小学教育设施、医疗卫生等17个专项、专业规划,县、乡镇、村庄规划分别完成95%、60%、40%。
  突出落地抓规划
  科学、前瞻、一流的规划,如果不能变成现实,始终是纸上的规划。市规划局在维护规划的权威性、确保规划实施方面付出了艰辛努力。
  严格规划的规范性、强制性。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市规委会要求,市规划局出台了 《十堰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十堰市规划局问责暂行办法》、 《十堰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改进规划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十堰市规划局听证程序规定》、 《十堰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规定》、《十堰市规划局建设用地容积率及用地性质调整操作规程》、 《十堰市建设项目规划放线、验线、验收核实操作办法》等12个文件,对城乡规划九个环节进行全面改革,形成了“阳光规划”、 “高效审批”、 “控规考核”、“放线验线核实”、 “信息公开”等一系列新办法、新机制。对审批要件、流程、时限、环节等严格确定操作细节,制定了20万字的规章制度,明确市规划局领导班子决策、党务工作、廉洁自律、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容积率计算、项目申报资料、项目审批流程等各方面要求。通过放开市场,引入美国、英国及国内一流设计团队,严抓单体建筑规划方案实施。将城市可持续发展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紧抓留足建筑后退道路距离不放松,紧抓自身日照和周边住宅日照满足国家标准。在放线、验线、核实阶段实行区、街办、社区、规划局集体踏勘,确保层层监督,缩小违法建设空间,防止发生违法建设行为。在建筑方案审查时,严格按照市政府2011年出台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堰城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划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并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图)中明确各项指标、方位及公共设施、配套监控设施位置。将超市、医疗设施、居民活动场所等作为强行规划配建要求,严格确保各类安置区项目相关设施配建。
  突出阳光抓规划
  2013年以来,市规划局全力推进阳光规划。开展阳光规划两年多来,市规划局突出机制创新,构建透明规划环境,实施规划工作全程公开、审批过程全程监督,确保规划审批公开、公正、透明。在规划编制阶段批前公示41项内容,在建筑工程实施阶段批前、批后公示405项内容,在市政工程实施阶段批前公示47项内容。实施规划全程公开,建立周公示、月通报、双月追责、纪委跟踪检察督办制度。市规划局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审批公开。阳光规划在改进市规划局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的同时,引起我市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对我市规划工作的关注与思考,为市规划局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与动力。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规划局开阔视野、更新理念,用科学的规划理念引领城市发展、塑造城市形象,为我市生态、转型、跨越发展作出了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