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已经对相关问题核实清楚了,您赶紧去参加合作洽谈会,祝您洽谈顺利。”十堰市纪委监委第三审查调查室的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负责人说到。为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该室坚持“三个充分”,始终做好企业经营的“护航员”,力争创造条件不影响审查调查工作、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充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慎用、短用涉企留置措施。今年对1名涉嫌违法的企业负责人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时间仅15天。在收缴房地产老板张某近300万涉案款时,考虑到企业疫情后经济下行压力、地产行业不景气等因素,经委领导批准分批分次缴纳违纪资金,为企业正常运转保驾护航。
充分尊重企业经营需求,提升“温度”展现执纪执法水平。提前与企业负责人约定时间地点上门开展核查取证工作,宁愿自己多跑路,尽量不影响企业日常经营活动。
充分考虑企业管理需求,换位思考为企业排忧解难。对案件所需的相关凭证、合同、协议等资料当场查阅复印,能不扣则不扣,需要调取的资料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归还,严格执行冻结、暂扣措施,做到既不影响案件调查,又不影响企业运转。
“审查调查工作需要企业的配合,但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企业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给有‘温度’的执纪执法赋予更多的内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该室负责人在室务会上说道。(李继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