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2016精准扶贫专题 > 查改促 > 正文
我市“查改促”决战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6-07-21    来源:秦楚网

  2016年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攻坚拔寨之年,我市计划“出列”85个村、脱贫16.61万人,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从7月份开始,我市开展精准脱贫“查改促”活动。通过自查整改、第三方评估、督办抽查、强化问责等方式,进一步督促各地聚焦脱贫目标,切实传导压力,全力以赴投入脱贫攻坚大会战。
  坚持问题导向法,分层分类逐级查不足。围绕年度脱贫责任目标和扶贫对象退出验收办法,县级层面开展“十查”,重点查责任落实、资金整合、政策落地、信访矛盾排查等方面不足;乡镇级层面开展“九查”,重点查责任落实、脱贫任务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资金拨付、规划编制等方面不足;村级层面开展“八查”,重点查责任落实、脱贫任务落实、项目实施、易地搬迁、村出列 (按照“四确保九有”标准)等方面不足;到户层面开展“七查”,重点查脱贫措施、资金奖扶到位、脱贫项目进度、户脱贫(按照“三有七保障”标准)、易地搬迁等方面不足;驻村工作队级层面开展“六查”,重点查工作队驻村、工作队工作开展、帮扶项目资金落实等方面不足。
  坚持自查督查结合,围绕突出问题补短板。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市、县、乡、村和工作队组建自查专班,从7月9日至7月25日,对照责任目标,认真开展自查。县、乡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自查工作,村和各级工作队组织动员单位包户干部逐户自查。县级在本级自查的基础上,由四大家领导带队,组成专班,包乡镇检查督办。自查督查工作根据查改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给乡镇、村、工作队、包户干部、县直单位,要求限时整改,并进行回访验收。实施专班督查整改。市级层面由四大家领导带队,组建市级督查专班,分县(市、区)进行督查。督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主要督查县、乡、村和工作队“查改促”措施是否具体,问题是否找准,整改是否到位。
  坚持奖励问责同步,强化结果运用促提高。树立正面典型引导。以开展脱贫竞赛活动为抓手,在全市发现和收集一批优秀帮扶单位、企业、优秀工作队、优秀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优秀帮扶干部、脱贫示范户、脱贫示范乡镇、示范村共9类典型,在今年扶贫日进行表彰。加强督查问责力度。对自行督查和市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于不认真履行责任、导致任务指标不能完成,可能影响全市在省级考核位次的;责任指标落实不到位的;整改不力,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其它情形的,按照《十堰市精准扶贫督查问责办法》,实行责任追究。此外,对排名靠后的县、乡,市委将予以通报并按层级实行约谈。
  此次活动从7月1日启动,到8月15日结束。在各级自查的基础上,市脱贫攻坚指挥部还将组织以四大家领导带队的督查专班进行专项督查。另外,我市还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6年村出列、户脱贫情况进行评估。通过以“查”促改进,以“改”促提高,认真谋划好冲刺下半年的各项工作,坚决打好“村出列、户脱贫、易地扶贫搬迁”三大硬仗,创新“六个一批”推进机制,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坚决打赢“十三五”首战之年的精准脱贫攻坚战。(十堰日报 通讯员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