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档案顺利判定林场归属

时间:2015-06-01     来源:秦楚网
  •   原十堰公社官家洼林场(现张湾区林场)与原十堰公社采石场(现茅箭区朝北沟石场)为便于管理,经双方协商达成对换的书面协议——将3400亩十堰公社官家洼林场划给张湾区政府管理,将朝北沟采石场划给茅箭区政府管理(因张湾区的采石场距茅箭区较近,茅箭区林场距张湾区较近)。随着时间推移,昔日林场的小树苗进入了采伐期,能见大效益、官家洼村民认为那些树木是自己当年辛勤种植的,便起了把林场林木重新占有的念头,于是利益冲突便在两区间发生了。由此引发了不少口角、争执、斗殴,部分村民甚至借机哄抢林木,经两区多次调解及市政府出面协调均未得到妥善解决。后张湾区林场在档案局(馆)查找到了当年双方互换的协议和证书,法院以此为依据,判决双方协议有效,使张湾区林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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