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十年无果 查档一锤定音
时间:2015-06-01 来源:秦楚网
- 2007年10月,十堰市档案馆接待几位查档者,他们是原湖北省工建一局第三分公司的退休职工。
事由是这样的:省建三公司于1980年3月,经十堰市计划委员会和劳动局批准,一次性将三公司369名家属转为集体所有制职工,并办理了招工手续。1982年夏,十堰发生了一次水灾,该公司的部分档案损毁,其中有部分职工档案,由于当时企业没有改制,人员也没到退休年龄,档案的损毁没有引起领导和职工的重视。1998年随着企业改制,这部分职工先后下岗和到了退休年龄,原公司已经改制、人员变动,后任领导就对他们的工资、生活费等全部停发,导致这部分职工生活无着落,从此就走上了上访之路,仅2007年1—9月就有100多人先后到市、省和北京上访,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多次批示,要求按有关政策予以解决,但该公司以没有任何证据为由不给解决。他们也曾多次到市档案馆查找计委和劳动局档案,但查找到的都是招工计划,无具体花名册。市档案馆管理科的同志深深同情他们,每当他们走后,他们总是又仔细查找,最终在粮食局全宗第324卷查找到《湖北省建设一局工人花名册》。过去在计划经济时期,新招工人都要转粮油关系。在这卷档案里记录1980年这批职工转为集体所有制职工详细名单及年龄、招工文号等,管理科的同志查到后,又通过“114”查号台,查到三公司的电话,将这一消息告知了他们。当他们派的代表李晓惠、周珀连等到档案馆看到他们的招工档案时,连声说:你们真好,是档案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这下可好了,我们的生活有了保证。2009年5月19日,十堰市档案局(馆)门前鞭炮声声,这是原湖北省工建一局第三公司的退休职工代表十余人为市档案馆赠送牌匾。他们将文件复印以后找到湖北省社会劳动保障厅,凭借这些档案依据,省厅一次性划拨100万元,为省建三公司现有279名退休职工每月按照280元的生活补助费发放。此举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了这批职工的生活保障。为了感谢市档案馆为他们提供宝贵的档案资料,特地送来“档案卫士造福人民”的大幅横匾。